招聘34人7个岗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遂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0月11日(含)前出生)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1日(不含)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需服从岗位调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34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5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二楼206号人力资源部(西山路119号)。
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聘辅警人员请自行下载附件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另交复印件各两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电话通知或公布在遂宁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suining.gov.cn/)。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提前做好评估,自行决定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评,并将体能测试当日签写的《体能测试安全责任保证书》(附件3)交现场工作人员。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三)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由用工单位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遂宁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suining.gov.cn/)上公布。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已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市顺帮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服从统一调配。
四、相关规定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类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2.根据报名情况,聘用职位未形成竞争,视情况缩减或取消聘用员额,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3.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必须在市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附则
1、本公告由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810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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