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遂宁市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交通协管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无文身,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22岁以上,45岁以下;
5.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
2.英烈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须注明事件、单位等详细内容);
4.有普通摩托车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色盲患者;
5.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交通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城市管理交通协管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602382380@qq.com。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2)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3)《招聘城市管理交通协管员人员报名表》(附件)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资格审查。资料审核通过后笔试准考证将发送至报考人电子邮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占50%。以招聘岗位人数起算,按不低于1:2比例统一进行笔试。考前不提供考试资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占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统一进行面试。
(四)拟聘。按照综合成绩和招聘岗位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拟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综合笔试、面试结果,由用工单位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到个人。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序)中递补。
五、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或指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遂宁市公安局交警辅警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附则
1.本次公开招聘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298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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