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状况: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专业能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者;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者;
(4)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
5、招聘岗位名额和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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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
专业应对的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要求 |
年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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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专业技术人员 |
1 |
中医类或康复理疗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无 |
相应专业资格证 |
35周岁及以下(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10月9日) |
无 |
三、报名
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卫生院行政办公室。
报名所需资料:
①《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对应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报考者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和在岗在职,报名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凡隐瞒不报,发生劳动纠纷的,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者经审查合格后,我院电话通知合格人员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审查未合格者不再通知。报名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
五、考试
1、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报名合格人数5人以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5人及以下则仅采取面试方式。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
六、体检
拟被录取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情况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且查有实据,不符合自主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2、因拟聘对象违约或因政审、体检、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医院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及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只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医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十、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隆昌响石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
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联系电话:0832-358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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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fenbi.com/s/00ha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