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6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更好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4人(战斗员28人,消防车驾驶员16人),消防文员2人,共46人。招录计划按单位划分为:
战勤保障站:战斗员14人,消防车驾驶员5人。
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5人,消防车驾驶员3人。
西区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6人,消防车驾驶员1人,消防文员2人。
仁和区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3人,消防车驾驶员2人。
盐边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驾驶员2人。
米易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驾驶员3人。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
三、报考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及职责。
1.战斗员岗位条件: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性别限定为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10月1日——2006年10月1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38周岁(出生时间为1986年10月1日——2006年10月1日)。年龄放宽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明材料、退伍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材料,由支队审核通过的予以放宽年龄。
战斗员岗位职责: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2.驾驶员岗位条件: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性别限定为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6年10月1日——2006年10月1日)。
驾驶员岗位职责: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3.消防文员岗位条件: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10月1日——2004年10月1日),不限性别,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
消防文员岗位职责:协助开展网络管理、消防宣传、文秘档案、接警调度、防火协查、火调协查、后勤财务、装备维护等辅助性工作。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
9.曾考取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自行填写并携带《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于上班时间交至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攀枝花公园旁)五楼516办公室报名。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支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予以淘汰,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各岗位考核测试内容及成绩计取方式。
战斗员考核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驾驶员考核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消防文员考核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应聘人员考核测试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成绩按总分进行排名,总分计取方式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消防文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比20%,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40%。岗位适应性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实行合格制,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各环节测试内容。
1.体能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选一项,考生填写报名表时选择相应科目,且选定后不得更改;女性考核800米跑、屈腿仰卧起坐、跳绳、双腿深蹲起立。体能测试总分40分,超出40分按40分算,总分不足24分或任一项未得分,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3.驾驶技术测试项目:侧方停车、倒车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路考,实行扣分合格制,每个项目基础分100分,单项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320分,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4.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5.笔试。考察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常识、公文写作以及科技人文知识等基础知识。由支队指定人员统一进行评卷。
6.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结构化面试。
7.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格检查的费用由报考对象本人自理,支队、大队不予报销。
8.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第九条第五款执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本人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以上各环节结束后,支队将结合招录计划和当前环节合格人员情况,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排名,限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比例,支队将在攀枝花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及下一环节考核具体安排,同时进行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录用及岗前培训。
1.支队将结合直接录用情况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各环节考核情况,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报考单位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开展入职培训,入职培训时间为3个月。
直接录用规则:根据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情况,未被录用为国家队消防员,招录各环节都考核合格且体能总分在24分以上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支队审核,可以直接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直接录用考核成绩和名单见附件。直接录用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核,直接按要求参加入职培训。
2.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3.通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后,由支队出具《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结业鉴定表》,按照报考单位进行分配,原则上不予调剂。
五、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具体以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执勤备战情况而定。
(二)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8小时上班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周末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正式录用后的工作期间,录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录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四)薪酬待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文件执行。
六、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各环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攀枝花消防微信公众号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驾驶技术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报到等环节。
(三)本次招录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56461(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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