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2个岗位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峨眉山市将于2024年10月13日赴四川大学考核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峨眉山市2024年下半年赴四川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10:00至11:3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双选厅。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峨眉山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粘贴报考者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以下报考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的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
(四)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信息为准。
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因放弃签订意向协议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已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再进行体检)。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组织实施: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本环节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环节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meish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核招聘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本轮招聘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副高级职称人才,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兑现相关待遇,主要项目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享受引才补贴10万元/人;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两年)或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享受引才补贴5万元/人;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600元/月的引才补贴(两年)或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医共体引才政策:全日制硕士、博士分别享受引才补贴5—10万、10—30万,租房补贴1.44万、2.4万(或入住人才公寓),购房补贴最高20万、最高30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峨眉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33-5555344)。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首次公告和拟聘用公示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meishan.gov.cn/)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meishan.gov.cn/),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他未尽事宜,请应聘者及时主动与峨眉山市相关单位联系: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93301;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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