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简介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位于青龙巷11号,占地面积4620㎡,始建于1926年,原名广益幼稚园,取“博爱、普惠”之意,至今已有98年历史。现为成都市青羊区公办幼儿园。是首批四川省示范幼儿园、成都市一级园、成都市园长基地、教育部-联合国儿基会“早期儿童发展项目”技术指导成员园,教育部园长培训中心实践基地……
2007年,成都市第五幼儿园被成都市教育局确定为名校教育集团,开启集团化发展之路,目前旗下有“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浣花分园”、“成都市第五幼儿园培风分园”、“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清波分园”、“成都市第五幼儿园广益园”、“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温馨园”五所分园。
一、五幼特色
课程:
独具特色的“幼儿园儿童哲学教育活动”,以儿童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并富有哲理性的问题为内容,通过师生间的相互合作、交流与互助,在活动中形成探究的群体,在反复对话、探索和体验的过程中,感受事物的联系、发展与变化,帮助儿童去发现和获得与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的各种事物的意义。
科研:
幼儿园长期致力于教育教学的研究,研究课题《师生共构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实践研究》《幼儿园儿童哲学教育活动的实践研究》《幼儿活动投入状态解读与发展支持的研究》《儿童哲学视野下幼儿园师生共构活动的实践模式》四次四川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总园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培风分园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清波分园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广益园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温馨园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浣花园
根据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教育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和教辅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资格条件
●教师●
1、热爱幼儿教育,爱幼儿,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犯罪记录和教育部门处罚记录。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国家关于教师职业的相关规定。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30岁及以下
如符合以下条件可放宽年龄至35岁及以下: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获得区级及以上赛课一、二等奖。
4、获得区级及以上课题获奖。
●厨师●
1、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犯罪记录和教育部门处罚记录。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国家关于学校厨房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
3、具有厨师资格证三级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或其他道德品行问题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
公告时间:9月25日
(二)报名及简历投递
报名时间:9月25日——9月29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简历含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保育员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职称证、工作业绩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
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下载)
请将以上资料交至成都市第五幼儿园
(青羊区青龙巷11号)门卫处
(三)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幼儿园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到园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时间:9月30日--10月11日
地点:成都市第五幼儿园及分园(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
在幼儿园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相关规定确定。对初次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组织考察。同时应聘人员须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入职涉侵查询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幼儿园组织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接受幼儿园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幼儿园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按照面试考核排名顺序(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教师资格证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四)拟聘人员具体工作的园所,由集团统一安排。
(五)拟聘人员均为聘用合同制,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接受幼儿园岗前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待遇面议。
(六)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第五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640765
监督部门:成都市第五幼儿园党支部
监督举报电话:(028)86640765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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