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1.招聘单位: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凉山州急救中心)
2.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事业单位体检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护理
3.年龄:25岁及以下(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1)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者能够证明相应资格的成绩合格单;(2)同等条件下,男士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党纪处分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有涉毒行为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报考本次招聘的。
报名、资格审核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5日(3月5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
(二)报名地点: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西昌市兴盛路19号)2楼办公室。
(三)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现场填写“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其中有多个学历的,须提供所有学历;有学位的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复核备案的本人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此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6.由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能够证明相应资格的成绩合格单;
7.有国家人社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现任卫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现场领取《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考核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答题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100分。
(二)考核由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组织,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主要考核应试者文字表达、专业素养、分析解决实际问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考核
1.时间:2021年3月8日上午9时
2.地点: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西昌兴盛路19号)三楼会议室。
3.内容:逻辑思维、言语表达、协调应变、仪表举止、解决实际问题、专业素养等,满分为100分。
4.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成绩公布
考生的总成绩由办公室张榜公布,进入下一步体检程序的人员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体检名单的张榜公布。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体检
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考核
中心将对体检合格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医德医风、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考核试用。考核试用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公示
凡考核、体检、考核试用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或拟聘条件的,中心将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聘用
医院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招聘人员福利待遇。受聘人员系其它单位的,进入考核试用程序前须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并持原单位解聘证明,方可到我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程锐、柴湘蓉
联系电话: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0834-2508450
监督电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室:0834-21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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