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
为加快永宁县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运营效益,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宁夏泊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拟招聘领导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公平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重点吸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职位
宁夏泊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招聘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招聘岗位要求等详见《2025年永宁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聘用期限
总经理、副总经理聘用期为三年,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后,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合格者继续履职。聘用期三年结束后,经考核优秀者,可以继续续聘,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劳动合同。同时可享受银川市引才政策,政策内容详见《“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配套政策清单》(附件4)、《永宁县人才住房保障政策》(附件5)。
(三)招聘范围
1.全国国有企业优秀人才;
2.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社会团体负责人及其他符合所招聘相关职位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详见《2025年永宁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应聘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5年5月30日前(含当日)取得;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5.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现役军人;
12.与招聘企业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查阅招聘公告,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确认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平台及时间
报名平台: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zk/)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09:00-5月30日18:00
3.提交资料:需要准备并上传提交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资历和业绩量化得分审核表、应聘报名表、2022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资历和业绩量化印证材料等扫描件,其中《2025年永宁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领导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上传。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期进行,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做好网上资格初审工作,重点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行业及业务知识、管理知识与技能、政治素养、企业文化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复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查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2025年永宁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领导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2025年永宁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领导人员资历和业绩量化得分审核表》(附件3)、2022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资历和业绩量化印证材料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历业绩量化
资历业绩量化人选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资历业绩量化人选进行资历及业绩量化评价,专家根据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学历专业、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赋分,依据资历业绩量化得分,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行业及业务知识、管理知识与胜任岗位要求的相关能力水平等。
3.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20%+资历和业绩量化得分×3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资历和业绩量化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资历和业绩量化得分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方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七)考察体检
1.考察:由领导小组成员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职位分别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等额递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和测评职业认知能力、职业驱动力、职业性格、商业推理等方面。
2.体检: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一)递补情形: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不予递补情形:
1.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建议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公示结果和体检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所在公司董事会依法聘任。按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签订聘任合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书资料等,应聘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必须如实配合提交相应的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且不予经济补偿。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建议人选公示(资格审查、资历和业绩量化、笔面试、组织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技术电话:0951-609105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951-7616299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0951-7836599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上电话咨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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