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华兴时报社(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副总编辑(副处级领导岗位)。
二、报名范围
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管理岗位的,应现聘在六级管理岗位,或者在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应现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聘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有意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以参加选调,应现任副处级职务(含相当层次职级),或任正科级职务层次满3年以上。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选调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197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8年(含)以上新闻媒体从业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30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调范围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规(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自治区政协官网(http://www.nxzx.gov.cn/首页→公告通知→重要通知栏目)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与报名资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行业获奖经历者可提供获奖证书)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nxzxbgtrsc@163.com,联系电话:0951-6091802、6129680)。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
(二)资格初审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即取得笔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现场限时作答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新闻业务、新闻理论知识、融媒体采编实务等。笔试试题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有关人员封闭命制,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自治区政协机关,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自治区政协官网(http://www.nxzx.gov.cn/)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应试者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组织实施。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方式相关材料、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现任职务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干部人事部门查档章)。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对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有关人员封闭命制,面试评委届时随机抽取,面试成绩当场反馈给应试者。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分布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当天,在自治区政协官网(http://www.nxzx.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
(七)组织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八)确定拟选调人选
综合笔试、面试和考察了解情况,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选调建议人选,报请自治区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分别在转入、转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按照有关规定商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选调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依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驻自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51-6011365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pr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