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1个岗位
为健全托克托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提升基层精细化治理与精准化服务水平,托克托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网格员,并同步更新网格员人才储备库。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储备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社区专职网格员40名,其中男性社区专职网格员20名,女性社区专职网格员20名,作为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四个年度现职社区专职网格员因年龄规定正常离职或不能胜任网格工作离职后岗位空缺时的递补人员(2025年需递补6名、2026年因正常离职递补4名、2027年因正常离职递补6名、2028年因正常离职递补8名)。
二、招录原则
坚持“就近、就地、熟悉环境、群众认可”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择优录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出生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含报名开始日);
4.按照《呼和浩特市网格员管理办法》要求,社区专职网格员须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招录户籍要求为托克托县户籍,托克托县户籍取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其中:高校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是托克托县的,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且领取结婚证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非托克托县户籍的一方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7.热爱网格员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处事公道,遵纪守法;
8.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智能手机APP办公软件;
9.中国共产党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表现突出的社区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递补或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有严重扰乱社会或正常工作秩序记录的;
4.现役军人;
5.曾辞职或被辞退的网格员;
6.近2年作为专职网格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在读的专科、本科、研究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发布信息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机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日09:00-2026年1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tktxwgy(同时支持电脑、手机端)。
3.报名流程:注册→登录→阅读相关文件点击下一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照片→提交审核。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对照个人情况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须一致。
5.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蓝底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不得美化、修饰。
6.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等。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9.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以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或修改,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以免贻误报名资料修改补充时间。
报考人员自行关注托克托县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随时接收下阶段考试安排。对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初步筛选的,将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其考试时间与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证明中须注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
(5)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报告,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且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6)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2张;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的,非托克托县户籍一方的报考者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的,须提供本人原托克托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托克托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本次招录考试报名费70元/人,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享受脱贫政策报考人员、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携带指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布)进行减免条件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其减免费用通过相应渠道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专职网格员岗位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报考人员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按照招录岗位2:1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2:1比例的,经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考试人数进行调整或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4.笔试成绩由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托克托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2.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与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有人员放弃,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3.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托克托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体检由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试成绩计算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下,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笔试分数高者进入递补。
报考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其相应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在居住地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本人无犯罪证明。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经报考人员申请,经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放宽。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相应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1.对拟录用人员在托克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实行实名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被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对与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受录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录用手续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与镇(度假区)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
(二)通过考核的社区专职网格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工作补贴按照《呼和浩特市网格员管理办法》规定,参照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中“其他人员”岗位级别设置1—12等级,补贴标准参照社区工作者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五类保险费用全部从个人补贴中扣除缴纳;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录用协议。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公开招录网格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四)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及时认真查看公告信息、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随时关注托克托县人民政府网有关考试信息。并保证填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保持通信畅通。如因应聘者联系方式有误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对应聘过程及结果造成影响的,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录最终解释权归托克托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网格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托克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五)报名咨询电话:0471-8565666,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监督电话:0471-8512436
附件1: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托克托县2025年公开招录网格员公告》并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在此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我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三、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资格无法审核或审核结果错误的,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如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服从岗位分配,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及聘用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放弃聘用资格,并接受按不诚信报考处理。
六、如有违规违纪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相应违规违纪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