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24个岗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关于启动202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21号)等规定和盟委编办下达的2026年度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现将2026年西乌珠穆沁旗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西乌珠穆沁旗8所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29名,其中:高中教师8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日语1名、历史1名、物理1名);初中教师9名(语文2名、数学5名、地理1名、物理1名);小学教师12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体育1名、美术1名、心理健康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身份再去参军入伍的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2007年12月3日(含)至1986年12月3日(不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3日(不含)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及其他资格条件。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由招聘单位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点击《西乌珠穆沁旗202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经确认无误后,予以提交。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请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
2.报名及资格审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8:30至12月5日18: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8:30至12月6日18:00。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2025年12月7日15:00至17: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转为普通岗位后,产生合并关系的,将其招聘计划数直接合并到相同招聘条件的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于2025年12月7日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含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因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转为普通岗位的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8:30至12月10日18: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8:30至12月11日18:00。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12月12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调整后的岗位于2025年12月12日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网上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并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2)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和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照片(jpg格式,500KB以下)。
(4)应聘人员按要求上传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照片。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照片、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照片;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照片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照片(网址:http://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应聘人员按要求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6)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上传服务项目证书原件照片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照片;属“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上传士兵退役证原件照片。
(7)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上传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明确存放时间、加盖公章)照片。
(8)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同时,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截止报名开始日的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简历中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本次招聘免收报考费。资格审查结束后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7.《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00至12月19日18:00。
特别提醒:请应聘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4.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
6.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应聘人员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查分申请。
8.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比例的,相关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3.美术、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下同)+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4.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英语面试,日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日语面试,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并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当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6.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1)美术、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100分)×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0分)×40%。
(2)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8.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9.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1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员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4.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负责实施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5.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受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二)对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岗位回避、履职回避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至试用期满,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辞职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一年。记录期内不能参加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3916170(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
监督电话:0479-3522134(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