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15个岗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就业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批岗位是根据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发高校辅助类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精神设立。岗位性质为“过渡性、锻炼性”岗位,主要目的是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择业缓冲过渡、提供实践锻炼、提升就业竞争力,非学院正式用工岗位,不承诺解决正式编制。请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后报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只面向2025届离校未就业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离校手续,国家就业监测系统和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显示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并具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求,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共计16人,具体详见附件1《河套学院2025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一)管理助理
工作部门:学院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岗位。
主要职责:
1.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文件收发、归档、资料整理等,协助组织会议、活动等,做好会务服务与记录;
2.协助进行数据统计、信息录入与报送;
3.协助接待来访、来电,做好沟通协调;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
3.能够全职投入工作,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二)教学助理岗
工作部门:学院各二级学院等教学部门。
主要职责:
1.协助教师进行课前准备、教学资料整理与分发;
2.协助管理教学设备、实验器材;
3.协助教师进行课堂考勤、作业收发等辅助性工作;
4.协助进行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协调;
5.协助处理教学相关资料、文档、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与教学相关的辅助工作。
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
3.能够全职投入工作,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知识(与应聘二级学院、部等相关专业匹配者优先),工作主动,有耐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
(三)应聘人员学历、学位等相关资历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之前。
五、岗位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巴彦淖尔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二)保险保障: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三)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环境。
(四)生活条件:工作期间与学院正式员工同等享受校车通勤和教工午餐,学院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六、工作期限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2年(具体期限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表现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的,可与我校协商随时终止协议。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河套学院行政助理、教学助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本人毕业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和获奖证书扫描件等,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htxyrcyj@163.com,邮件注明“应聘助理岗位”。
报名截止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9日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应聘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和岗位条件,不符合人员不再接受材料补交及岗位修改。审核通过人员将电话通知后续事宜。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及岗位情况,学院组织专门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套学院人事处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应聘人员面试时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1)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套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发生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2.本次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河套学院人事处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河套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478-79500817950084(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二)监督举报电话:0478-7950065
本公告由河套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河套学院2025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河套学院管理助理、教学助理报名表
河套学院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