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乌兰浩特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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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19 -2025/6/25

  为满足乌兰浩特市属国有企业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乌兰浩特市直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乌兰浩特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乌兰浩特市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一)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是2022年9月5日由乌兰浩特市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乌兰浩特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合并重组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贰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及人力资源服务等,公司下设子公司1家。


  (二)内蒙古财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8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为乌兰浩特市财信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等。


  (三)乌兰浩特市铭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3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为乌兰浩特市财信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监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拟招聘财务人员1名、污水处理技术人员1名;内蒙古财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招聘项目经理2名、会计1名;乌兰浩特市铭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拟招聘二级结构工程师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形象良好、无听力障碍、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及抗压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非2025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


  3.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与本系统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考试、资格复审、面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起始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19日9:00—2025年6月25日17:00。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签字后,通过乌兰浩特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专用邮箱进行报名即可,邮箱地址:sgzwgkzp@163.com。


  4.选择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5.报名材料:报考人员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学历证书、岗位所需专业证书及其他岗位所需材料。


  5.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请关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ht.gov.cn/乌兰浩特市财信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兴安盟英起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乌兰浩特市国资委将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及未通过的理由。


  (二)笔试


  1.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试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60%,其他内容占40%,满分为100分。


  4.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ht.gov.cn/乌兰浩特市财信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兴安盟英起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结果。


  (三)资格复审


  1.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等资料,视为面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


  2.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所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时全部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项目经理岗位增加竞聘演讲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含60分),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4.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其空缺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


  2.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3.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1次,仍不合格者或放弃复检的不予录取。


  5.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乌兰浩特市国资委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廉洁从业、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致使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2次。


  3.各岗位综合成绩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纳入公司人才储备库,如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或因其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2.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3.聘用合同及工资待遇如下:


  应聘者一经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相应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报考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岗位的,聘用时间为3年,聘用合同实行1年1签,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报考内蒙古财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会计及乌兰浩特市铭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结构工程师岗位的,聘用时间为1年,签订1年临时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五、其它事宜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相关证明,两者间应存在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四)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新员工入职后需服从公司调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属国有企业内部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兰浩特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0482--8299175、8299716


  咨询时间:9:00--11:00   15:00--17:00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