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9人19个岗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工作,结合五原县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即1989年3月17日(不含)至2007年3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以上条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其他资格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两种报名方式选择其一即可。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下载填写《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
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17日09:00-3月25日17:00。
各应聘人员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由各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反馈。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5年3月20日9:00—12:00、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体育馆。
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可现场投递报名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3.资格审查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本次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共计8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
1.体检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各招聘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应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4.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由县卫健委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卫健委会同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上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公告由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8-522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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