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恒正集团伊金霍洛工贸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地点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10名,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聘用。
工作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李家塔村,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监狱。
二、工作岗位职责
辅助管理人员主要辅助监狱开展防暴处突、狱内安保巡逻、视频监控以及狱内重大活动安全警戒工作,执行监狱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及心理疾病,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性别及年龄要求:该岗位属特殊工作,需要值夜班,限男性报考;18至35周岁,即2006年12月23日出生(不含)至1989年12月23日出生;
6.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考虑;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含2025届);
3.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列编招聘人员);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本人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有泄密行为的人员;
9.本人有纹身及其他体表穿孔装饰等不符合本岗位职业形象的;
10.其他经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本岗位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扫描公告末尾处二维码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和《诚信承诺书》(附件二),填写完成后将文件发送至邮箱1084683158@qq.com,后期相关公示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博生学校持续发布,请报名人员务必关注。
2.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09:00至2025年1月1日24:00,报名时间共计7天。
3.报名流程
①凡符合条件及要求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和《诚信承诺书》(附件二),将填完的登记表和承诺书发送至邮箱。
②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者对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信息一经资格审核通过,不得更改任何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4:00。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④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表格内容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⑤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报名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凡是进入复审的人员均被默认同意诚信承诺书内容,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鄂尔多斯市博生职业培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应聘人员关注公众号及电话通知。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下载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4.笔试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行,未达到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五、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三)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达到平均成绩以上的,可根据通知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一)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3:1的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护照、社保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
(一)笔试、面试结束后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将在公众号发布公示。
(二)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鄂尔多斯市博生职业培训学校十楼1003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查询。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资格复审合格现场发放体测准考证。
八、体能测试
(一)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护照、社保卡)及《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适当放宽了部分项目的标准,是对应聘者的耐力(1000米跑≤5'12")、反应能力(4*10米折返跑≤15"72)、爆发力(纵跳摸高≥265cm)进行检测与评估,各项目测试结束后,考生要认真听取自己的成绩,如有异议,当场向监督员提出,离开本项目测评后,再有异议的,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将在公众号发布公示。
十、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一)体检
1.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警察职位)》;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下,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递补;
4.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审查,本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递补)。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具备递补资格。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合同首签为1年,工资3700元左右。伊金霍洛工贸有限公司提供食宿、工作制服、工作装备,工作餐与其他职工待遇一致。
(三)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因试用期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内蒙古恒正集团伊金霍洛工贸有限公司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十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公众号上及时发布,请予以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8947790305段老师
15149454294陈老师
监督电话:0477-834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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