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党校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发〔2022〕133号)有关规定,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苏尼特左旗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名(列入事业编制)。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28日(不含)至2006年12月28日(含);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28日(不含)以后;
6.学历学位要求: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或其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俱全,并全日制本科起点);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9.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青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6.现役军人;
7.锡林郭勒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已进入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或考察环节的人员;
9.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11.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1日12:00。
3.报名网站:http://nmgmjrc.ikaowu.com/exam/1762。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之前,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7.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以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和博士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8.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须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1日17:00。
3.资格初审由引进单位和旗人社局负责实施。
4.对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退回,报考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完成报名程序。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无加分项。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试讲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试讲环节,试讲满分100分,划定试讲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试讲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试讲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对经苏尼特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ntzq.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苏尼特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报经苏尼特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引进。
(九)引进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占引进单位事业编制,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在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人才在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或引进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引进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政策待遇
(一)苏尼特左旗委党校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苏尼特左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其他政策待遇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发〔2022〕13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门岗位聘用协议的,经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党校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估,并提交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给予《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待遇。与引进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人才,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享受配套支持政策。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修改完善<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的通知》规定,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俱全)不享受《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的配套支持政策。
五、引进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苏尼特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本次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或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时间、要求等需要作出调整的,届时将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ntzq.gov.cn/)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本次引进工作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进行递补。
(三)为强化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四)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2525049(苏尼特左旗委党校)
0479—2521088(苏尼特左旗人社局)
监督电话:0479—2522500(苏尼特左旗纪委监委)
附件:《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党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党校2024年
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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