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人1个岗位
根据《开鲁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建设专职消防站目标任务,针对我县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缺乏消防力量的问题,以及开鲁县消防救援工作现实情况,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开鲁县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28名。其中:消防员岗位18名、驾驶员岗位10名。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乐于奉献,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三)性别要求为男性;
(四)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均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2日(含)前出生);消防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2日(不含)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队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2月2日(不含)及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日(不含)及以后出生);
(六)驾驶员岗位要求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持有交警部门下发的B2及以上驾驶证);
(七)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理位置的调剂;
(八)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突发性疾病史;
(九)学历及其他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2日(含);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正在服役的现役军人;
6.在部队服役期间所受纪律处分未出结论或未过处分期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8.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以上的;
9.曾被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辞退过的;
10.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
1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开鲁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驾驶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当驾驶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空缺名额转到消防员岗位,消防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岗位进行核减,核减岗位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klks.hncsxxkj.com/login)注册并填报完整信息,提交之后不能再更改。应聘人员须实名登记并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8:30--12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日8:30--12月4日17: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审核通过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高中)、大学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再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7.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应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进行缴费。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体能测试考务费用100元/人。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开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1)。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分值12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消防员岗位、驾驶员岗位成绩单独排列。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心理测试合格后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环节;报考消防员岗位的人员心理测试合格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驾驶技能测试
驾驶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开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驾驶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驾驶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考务费用50元/人,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1:3的比例,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驾驶员岗位,须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队员除提供工作证明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工资流水其中至少一项资料。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5.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同岗位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由开鲁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消防员岗位、驾驶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分数×70%+面试分数×3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后),总成绩并列时,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体能测试中的1000米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1000米成绩也相同的,按100米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八)体检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专班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入职培训期间,开鲁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全员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政审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到人社部门备案。
3.入职培训。新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采用全程退出制,在培训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解聘。
4.递补。本次公开招聘中,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培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三次。
四、职业保障
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2400元/月(与其他政府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岗位补贴1500元/月。按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五、管理使用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生活、伙食标准比照预备消防士伙食标准执行,统一着专职队员制式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为开鲁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主要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其他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和轮岗轮训轮休制度,每月安排不少于8天的休息时间(含法定假日)。
(二)开鲁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年底前对各站专职消防员进行量化考评,合同期限内累计两年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纪的人员,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聘、变更、终止、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它情况,由开鲁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5-6212575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U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