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党校(行政学院)创新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优化党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新时代党校高质量发展进程,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要求,结合编制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及引进安排
为中共昆都仑区委党校赴外引进4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均使用空余编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线下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及时间:
第一站: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文史楼1号会议室,11月12日8:30-12:00;14:00-17:00。
第二站:内蒙古大学赛罕校区主楼211房间,11月13日8:30-12:00;14:00-17:00。
(二)面试地点及时间:内蒙古大学赛罕校区,11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安排资格审核现场告知)。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学历、学位条件:
(1)拥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指2025届,以下略);
(2)拥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拥有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需为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4)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国(境)外学历报考,需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专业课成绩单等佐证材料,中共昆都仑区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岗位表,按照相符相近原则视情况纳入引进范围;
(6)所有报考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昆都仑区政府官网、红色昆都仑等平台及高校校内就业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线下报名与线上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线下报名:
报考人员需填写《中共昆都仑区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需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到公告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下午17:30。
报名地址:通过登录昆都仑区人才引育信息化平台http://203.57.28.219:86/index/Index/wskw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核。线上和线下报名人员均需到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报考人员提前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准备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开备查。
1.《中共昆都仑区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报考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同意报考(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材料;
6.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7.《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引进人数,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岗位报考比例未达到3:1的比例应当予以取消或者核减岗位,对确需引进的急需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请示市委人才办后,适当调整引进人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以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
(四)面试。面试顺序抽签产生。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以线下现场的形式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数现场分配面试时间。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可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划定最低分数线后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最低分数线预定为75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放弃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成绩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红色昆都仑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红色昆都仑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列编聘用等手续。
四、试用期、服务期等事项
(一)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其他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将违约情形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全程监督制度。引进工作由专职纪检干部进行监督;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资格审核主体要高度负责,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诚信制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如发现考试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昆区组织的各类考试。
(四)全程审查制度。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在引进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人才引进期间需向社会公开的相关事宜,将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2-5105319
0472-2836516
监督举报电话:0472-2212380
0472-59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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