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8个岗位
为加强达茂联合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打造教育、医疗、文化三个高地,聚焦全区党校(行政学院)创新提升三年行动,结合我旗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引进8个岗位8名人才,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达茂联合旗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及程序
根据自治区及包头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研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达茂党建”、“达茂人社”、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英雄达茂”、“包头党建”、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达茂联合旗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17:00。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bm.nmgksw.com/btrc202402进行报名。
3.校园招聘:包头市招才引智小分队赴有关地区的高校进行校园引才活动,应聘人员可现场或通过指定邮箱投递简历,《公告》发布后需在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②本科及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
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④达茂联合旗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资格审查
由达茂联合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入面试测评环节,若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经达茂联合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调整报考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低于2:1。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测评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实时关注。面试由达茂联合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方可进入考察环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成绩将通过“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其中:①党校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理论素养,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试讲题目现场抽取,满分100分,现场准备2小时,试讲时间30分钟。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试讲结束后,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②达茂联合旗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岗位和达茂联合旗文物保护中心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2道题目,时间8分钟。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③达茂联合旗百灵庙第一小学、达茂联合旗百灵庙第三小学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位考生1道题目,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英语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六)研究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达茂联合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旗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达茂联合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472-84218500472-8423937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监督电话:0472-8425889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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