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0人3个岗位
为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根据《二连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市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控制数内教职工90人,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幼儿教师81人,保健人员6人,财务人员3人。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四)二连浩特市户籍、二连浩特市生源、在二连浩特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五)非二连户籍报考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六)2024年7月31日前在我市各校园代课且目前仍在岗人员不受户籍、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种类限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七)以上户籍、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八)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九)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十)保健人员、财务人员报考条件等详见《2024年二连浩特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内人员岗位表》。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二楼会议室(213室)。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其中一种。
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⑤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⑦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⑧各校园出具的代课证明;35周岁以上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2.资格审查。市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1)教师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保健人员和财务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理论知识,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保健人员岗位笔试科目基础医学知识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常识、财会岗位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财会知识。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6)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7)笔试总成绩在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8)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2.面试
(1)教师岗位按照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保健人员、财务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对相关笔试总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后,确定进入资格体检环节人员。
(2)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说课、基本功技能展示(美工制作、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两个部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说课部分满分100分,时长25分钟(备课20分钟、说课5分钟),基本功技能展示部分满分100分(所需教具自备),时长5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保健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财务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考试总成绩并列而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由市教科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聘用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公示人员,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聘用人员纳入公办幼儿园控制数管理,不列入编制管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科局统一调配到各幼儿园,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幼儿园按照《二连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两个月后不符合“人岗相适”原则且考核不合格的,幼儿园与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或不具备应聘条件人员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4.聘用前各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用的。
6.本次招聘人员所需经费由市政府财政全额保障,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根据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不纳入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范围。
7.聘用人员岗位聘用、考核管理、交流退出、劳动争议处理等,按照《二连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幼儿园控制数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驻教科局派驻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做出调整,届时将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7526139(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479—7526300(纪委信访室)0479—7524442(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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