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1人1个岗位
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强化基层政权建设。经宽甸满族自治县委、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1人,其中设中共党员岗位5个,普通岗位16个。
二、招录对象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能适应社区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本公告发布日前具有宽甸满族自治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学历)。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9日至2007年7月18日(含)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二)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三)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查处的。
(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五)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六)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相关信息,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工人文化宫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
咨询电话:0415-5581788
4.报名提供材料:
(1)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2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考生报名表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自行填写打印。报名表必须彩色打印,照片为本人近期蓝底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专升本学历、研究生学历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学历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印件1份。
(5)中共党员考生(2025年7月1日前入党)需提供所在党(工)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1份,加盖所在党支部和党(工)委印章。
5.开考比例。面向中共党员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并相应增加普通岗位数量。
(三)填写、确认准考证
考生报名通过后,需于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3日,自行登录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按照笔试考试公告填写并打印准考证。于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宽甸满族自治县工人文化宫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确认盖章,逾期不予受理。无准考证或准考证没有盖章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20%+社会工作80%;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共党员岗位和普通岗位考生分别按招录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发布。
资格复审由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协调相关部门核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1份;
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审查合格的,由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在其《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意见”栏上,填写“审查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按照报考中共党员岗位和普通岗位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录用。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发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发布。
七、政审考察、体检和录用
(一)政审考察
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中共党员岗位和普通岗位),分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分数高者进入政审考察;若最后一名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仍为相同分数,则笔试成绩中社会工作部分分数高者进入政审考察。
参加政审考察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费用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s://www.lnkd.gov.cn)。
因政审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造成录用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政审考察排序标准),确定递补人选。
(三)录用
拟录用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名单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取岗位,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拟录用人员未参加或放弃选岗,原则上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政审考察排序标准),确定递补人选。
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丹东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补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被录用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lnkd.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和相关信息,及时了解考务动态,因未及时关注网站影响录用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选岗)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联系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将本次招聘考生进入面试未被录用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中共党员岗位、普通岗位)分别纳入2025年宽甸满族自治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才库管理。此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有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空缺,可以从2025年宽甸满族自治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才库中递补(中共党员岗位的考生优先),经过政审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录用程序。如因上级政策调整或根据宽甸满族自治县实际再次组织统一考试时,2025年宽甸满族自治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才库将在发布招考公告之日起不再保留。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5-5581788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