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公告
铁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院)公开遴选10人公告
铁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院)公开遴选10人公告
铁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院)公开遴选10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0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21 08:30-2025/7/23 17:00

  为优化铁岭市教师进修学院、铁岭市高级中学、铁岭市实验学校和铁岭市富力学校教师队伍,拟面向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公开遴选10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铁岭市教师进修学院2名、铁岭市高级中学1名、铁岭市实验学校4名、铁岭市富力学校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3日(含)至2007年7月14日(含)期间出生)。


  2.需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铁岭市教师进修学院岗位


  (1)资格要求。具有6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所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中级以上职称;取得以下荣誉或称号至少一项: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同等荣誉;近三年被聘为兼职教研员、省级学科名优骨干教师工作站成员、参与中考命题人员;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大赛等获奖人员。


  (2)学术要求。应聘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主持或参与地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荣获地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在地市级以上范围作学术交流、观摩课、业务培训讲座;参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送教活动。


  2.铁岭市高级中学教师岗位


  具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高级以上职称;取得以下荣誉或称号至少一项: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含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教书育人模范同等以上荣誉,省级学科名优骨干教师工作站成员,参与过高考命题人员,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大赛(含学科竞赛或技能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人员。


  3.铁岭市实验学校和铁岭市富力学校教师岗位


  具备岗位相应学段学科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两年以上班主任经历;需在“十三五”(2016年)之后取得地市级以上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含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模范、特级教师同等以上荣誉,或者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相关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者全日制师范类本科资格条件中荣誉层次可以放宽至县级。


  2024年铁岭市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培养对象可以参加上述3类岗位遴选。


  (三)不得报考的情况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近5年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不符合调转条件的不得报考。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现场报名,并同步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铁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市政协楼421室)。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铁岭市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对应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4.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如班主任经历、干部任免表等(可复印件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5.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工作单位、当地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公章。


  报名材料中原件当场返还,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请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计在7月下旬进行。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计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权重占80%,答辩权重占20%。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试讲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遴选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中涉及“以上”“以下”的相关表述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二)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将在铁岭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4-74962051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