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2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7名,本次招聘辅警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视图分析(2名):男性,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开展对特定视频图像进行提取摘要、筛选处理、检索分析、研判追踪等视频图像应用工作。
交通协管(5名):男性,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视图分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警务化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熟悉视频监控系统操作,有公安辅警、安防或IT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掌握图像处理、视频分析软件(如PS、PR等)者优先;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9.工作认真负责,细致严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精神;
10.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二)交通协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东莞市户籍,退伍军人可放宽户籍条件;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警务化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9.工作认真负责,细致严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精神;
10.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及有摩托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本人于2025年7月7日至7月17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携带以下资料到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32号)四楼政工监督室进行现场报名: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直系亲属户籍资料(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需包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8.社保缴费记录(无需事先打印,现场上网查询导出);
9.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0.现场查询出入境记录(可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
11.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2.现场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13.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收取复印件;第1项、第7至13项收取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结果不通过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测评
采用“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验+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三)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需自费。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招聘后未按时报到,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在“平安望牛墩”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用人单位秉承“人岗适配”的用人原则,后续可能对辅警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将随着岗位变动相应调整,做到“岗变薪变”,应聘辅警应当知悉并服从调整。
(五)有关招聘事项可在“平安望牛墩”微信公众号查询。
咨询电话:0769-88510007(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