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辽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教育局同意,2025年拟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三、招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德才兼备,敬业尽责,作风优良,乐于奉献,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专业技术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05辅导员岗位,具体见下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当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教育局和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liaoyang.gov.cn/
辽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yj.liaoyang.gov.cn/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419.com.cn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23日
(二)报名形式:考生须登录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招聘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419.zp.kooci.net/(报名期间开放)
(三)资格审查。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笔试。招聘05辅导员岗位通过初次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需求数比例超过6:1(不包括6:1),则招聘程序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该岗位拟录取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录用成绩以笔试、面试加和的总成绩为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如需进行笔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通知网站为: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教育局、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依照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人选,递补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面试。招聘01信息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岗位、02健康管理学院专任教师岗位、03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岗位、04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在面试环节中有说课环节,依照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人选,递补顺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通知网站为: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教育局、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考生需携带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在面试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2.面试要求
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者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按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最终面试成绩并列者,采用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面试成绩,若面试者不参加面试加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按面试岗位和拟聘用人数,以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岗位空缺,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教育局、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由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岗位履职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教育局和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取得事业编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须在成绩公示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或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八)服务期限。通过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否则按协议处理,并取消事业编制身份。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二)报名人员至公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失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新招聘人员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正式聘用;试用期十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新招聘工作人员除04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05辅导员岗位外,其他岗位教师在聘用后必须从事三年以上(含三年)辅导员工作。
(六)本次招聘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
(七)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八)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九)此公告由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咨询:
邮箱rsc@419.com.cn
电话:0419-2480876,0419-2480030(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1780420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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