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一、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金信人才”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于发布招聘公告期间填写后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jpg格式)发送至邮箱316920349@qq.com。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加盖社保局公章)电子版(jpg格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1.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
2.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工作安排及要求详见“辽宁金信人才”公众号通知。
(五)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金信人才”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与公示无疑义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兑现薪酬和社保等福利待遇。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
1.考生报名邮件压缩包名称务必标为“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否则不予筛选。
2.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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