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经市卫健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营口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公共卫生为一体的三级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医院创建于1963年,具有60多年的发展历程。医院按照“强专科、小综合”的工作目标,实施了“一院二区、协同发展”的布局,占地面积约32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00多平方米;编制床位530张,医院职工274人;医院主要开展学科有精神科、心理科、康复科、睡眠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医养结合、内科、外科、中医科等科室。
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2个,招聘人数2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历。(详见附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17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应聘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到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1)《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所报专业相关资历原件、复印件;
(6)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招聘截止日期后,会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五、招聘基本原则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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