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发展和教学督导工作实际需要,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教学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4年,时名辽宁银行学校,2002年辽宁银行学校和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更为现名,是“兴辽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在校生近7000人,开设22个专业,其中,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保险实务专业为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面向全国19个省份进行招生,为省内外各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学校多次获得辽宁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校、辽宁省平安校园、沈阳市文明校园、沈阳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教学督导员,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热心学校督导工作,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丰富教学或专业技能、企业(管理)经验,得到同行和师生好评。
(三)聘任的教师一般具有教授职称(来自校内外高校退休教师,具有教学管理经验的优先);行业人员应具有副高级职称;能工巧匠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不能同时在我校兼课。
四、专职教学督导员的职责
(一)基本要求: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统一安排,每学期完成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总结。对学校教师教学水平提升给予指导,对学校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提出建设性建议。
(二)听课评课:深入教学一线对所负责学院(部)进行全覆盖听课,对所负责学院(部)的专任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校内兼职教师等进行教学督导、评价和辅导,并重点对学生评教差的教师、新入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等进行监督指导。每个教学周完整听课10学时左右,每学期应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听课评课任务,并填写听课评课相关表格。听课后要及时与任课教师、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专项检查:根据学校安排对课程资料、教材、教学进度、教案课件、教师授课手册、听课记录等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2-3次)。
(四)参加座谈:参加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学院和管理部门座谈会或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课堂教学纪律,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了解学校教风、学风、教学管理、教学保障情况及所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教学管理及教学建设成效的督导,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注重对改进过程及效果的持续跟踪和评价。
(五)资料存档:每次听评课、专项检查、参加座谈会等都要有相应的记录,每学期末给所负责的教师按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行测评打分,并撰写督导工作总结,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办公室存档。
(六)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任务。
五、专职教学督导员的待遇
专职教学督导员的酬金实行工作量核算制,工作量每学期不超过150课时,按听课每个标准学时(45分钟)60元(含税)计算,按月核发。对于学校层面安排的各类专项检查、巡查督导、调研座谈等,每项折合4个标准学时核发计算工作量。
六、工作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为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nfvc.edu.cn/)通知公告栏,将报名表(附件),以及身份证、职称证和主要成果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nfvcdd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督导员”。
(三)资料审核
学校人事处、教学监控与评价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料审核,通过者进行面试。
(四)面试聘用
学校人事处、教学监控与评价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通过者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两年,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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