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4个岗位
一、企业简介
沈阳市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是沈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市属国有企业,旨在探索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城市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体旅品牌,致力发展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文体旅龙头企业。公司整合沈阳出版发行集团原有图书出版、发行、印刷、大型文化商场运营等主营业务,并承接沈阳市文体旅全产业链优势资源及投资开发项目,串联旅游、文化、动漫、娱乐、体育赛事、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将以文体旅融合发展新优势助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选聘岗位及职责
(一)市场化选聘集团总经理1名
负责集团全面经营工作,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执行落实集团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健全集团管理体系,实现年度及任期经营指标与管理目标,挖掘并牵头落实文体旅产业重大项目,引领企业转型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市场化选聘集团副总经理2名
1.分管集团营销策划业务副总经理1名。负责分管领域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分管领域经营指标与管理目标,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并承担责任;协助总经理组织研究制定公司经营策略、市场拓展计划、业务发展规划;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努力发掘市场机会,构建并维系与政府、外部合作伙伴的良好关系,拓展产品与服务合作的范围和深度,提升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激发团队创造力。
2.分管集团投融资管理业务副总经理1名。负责分管领域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分管领域经营指标与管理目标,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并承担责任;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充分发挥集团国有资本运营职能,制定企业资本运作计划,拟订重大投融资方案,实施企业融资规划,解决企业资金问题;推动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组织实施财务内控管理;推动集团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集团风险防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三)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五)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能够有效协调企业内部管理与外联工作。熟悉法律常识,能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危机公关处理能力及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
四、任职资格条件
(一)总经理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央企、同层级国有企业或文体旅产业相关民企累计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具备央企、同层级国有企业或文体旅产业相关民企正职或2年以上副职任职经历;具有央企、同层级国有企业及文体旅产业相关民企副总经理及以上任职经历累计满10年者优先考虑;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50周岁以下;
5.熟悉文体旅产业,在商业运营或做强文体旅实体经济方面有至少1个成功案例;或具有一定的项目资源,具备独立或主持完成至少3个运营项目的成熟经验;或在促进企业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面做出过典型示范,实现超千万元的效益。满足其一即可;
6.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负责运营管理的企业连续3年实现净利润10%以上的增长;或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金融行业资源,有至少1个投融资管理成功的项目。满足其一即可;
7.具有推动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本领,具备构建文体旅产业新发展格局的创新思路和办法;在推动传统文体旅业务领域线上与线下一体化进程、落实文体旅产业重大项目上有想法、有招法、有办法;
8.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二)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央企、同层级国有企业或文体旅产业相关民企累计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具备央企、同层级国有企业或文体旅产业相关民企副职或3年以上下一层级正职任职经历;具有央企、同层级国有企业及文体旅产业相关民企副总经理及以上任职经历累计满8年者优先考虑;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周岁以下;
5.熟悉文体旅产业,在商业运营或做强文体旅实体经济方面有至少1个成功案例;或具有一定的项目资源,具备独立或主持完成至少2个运营项目的成熟经验;或在促进企业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面做出过典型示范,实现超千万元的效益。满足其一即可;
6.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负责运营管理的企业连续3年实现净利润10%以上的增长;或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金融行业资源,有至少1个投融资管理成功的项目。满足其一即可;
7.具有推动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本领,具备构建文体旅产业新发展格局的创新思路和办法;在推动传统文体旅业务领域线上与线下一体化进程、落实文体旅产业重大项目上有想法、有招法、有办法;
8.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五、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三)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
(六)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集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日24时。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沈阳市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word版本形式连同附件材料回传至指定邮箱:sywtlzhaopin2024@163.com,报名登记表及邮件命名:“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例如:“分管投融资管理业务副总经理+姓名+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附件材料包括: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大小在5—50K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③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明材料;
④所在单位及个人任职职位相关经历证明材料;
⑤《报名登记表》。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最先投递报名的岗位为准。
(二)选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和综合评议—确定考察人选与组织考察—人选提名—讨论决定与公示—聘任与管理
(三)薪酬与管理
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年薪制的薪酬体系,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薪酬待聘(任)期考核通过后兑现。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签订聘任合同、劳动合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坚持“业绩与薪酬双对标”,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及时解聘或不再续聘。
七、相关说明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4-31871201、024-3135858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企业纪检监察部:024—3187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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