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6个岗位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发〔2016〕69号)等要求,经本溪市明山区委、区政府同意,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高中部面向2025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聘7名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5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持有对应岗位教师资格证(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学科岗位相一致,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5年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7.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本溪市高级中学(https://jyj.benxi.gov.cn/bxsgjzx)及相关高校就业网站上统一发布。具体见《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11月25日15:00截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进行,需扫描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80465279@qq.com;邮件名称为:“毕业院校+招聘岗位+考生姓名”。
应聘者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高中部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纸质版:学生证、学业成绩表(教务处出具)、身份证等。
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查内容
学校招考工作组对应聘者上交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原则和内容:考生高中就读学校,高考成绩,高考报考专业学科成绩;大学成绩绩点、院系排名(本专业学生数)等成绩,教科研能力等综合审查。
报名审核通过,报名人员取得由招聘单位发放的准考证。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及公告要求,完成后续招聘工作。
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号码畅通,因所留通讯号码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学科基础能力测试(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同一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
测试内容: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满分为100分。
学科基础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招聘计划,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学科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2.笔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15教室。
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携带学生证,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电话或微信等官方渠道通知应聘人员成绩是否合格,向笔试合格应聘人员发送正式的面试通知。若面试前两次未联系上应聘人员,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参与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七、学科素养和师德修养能力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面试内容重点测查教育教学能力、师德修养、教育理论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者,按弃权处理。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8:30—10:30
面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具体教室现场通知)。
(三)面试合格人员公示
1.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招聘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
2.面试后,如考生出现弃权情况,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拟录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高级中学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为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凡经此次招聘进入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高中部的人员在新聘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6年(含试用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对这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新教师招聘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纪考生将向所在单位(院校)通报。从事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亲属关系的,要回避。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福利待遇
1.编制性质:市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工资待遇: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绩效工资+课后服务费+奖励+生活补贴(三年),待遇优厚。
3.福利保障:五险一金、节日慰问、职工体检、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4.安居保障:外地教师三年内学校免费提供住宿,符合“山城英才计划”可提供最长7年的安居保障,5年内购房可申领购房补贴。
5.晋级评优:职称评定及评优评先政策不论资排辈,更注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实行量化打分,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优先。
6.其他福利:学校的附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解决教师子女教育问题。
十三、其他
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4586009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024-43887366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024-44817009
联系电话:李老师19504140166曾老师1570414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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