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8个岗位
一、公司简介
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为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新基发展各项新业务、新任务的高效落地,推动公司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主要岗位为新基发展及所属企业岗位,合计20人。详见附件《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勇于担当、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做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受党政记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影响期限内或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4.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选聘信息通过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北极星招聘网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2日24时;
2.报名网站:通过北极星招聘网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公众号等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个人简历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24-89802802
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1点30,13点-17点30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进行审核,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及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按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七)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对于不接受背景调查或背景调查存在影响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及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常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024-83766312
五、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上述岗位为招聘计划,实际聘用将视公司经营需要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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