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集中参加“职引未来——2024年全国大中城市秋季巡回招聘西安站”活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3家单位3个岗位,分别为莲都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名,莲都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1名,莲都区碧湖镇公共服务中心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要求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集中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职引未来——2024年全国大中城市秋季巡回招聘西安站”活动,地点: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30-14:00。考生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二)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采取现场统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另行通知。如出现某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由用人单位依据学历、专业、岗位匹配性等综合因素比选后1:6入围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如参加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及以上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及面试成绩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2025年应届毕业入围对象,体检和考察可由用人单位另行预约。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引进招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2278057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261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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