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1人38个岗位
经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战斗员60人、执勤车驾驶员24人、火场文书7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满十八周岁;
4、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政府专职消防员一般应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的;
8、隐瞒影响履职的重大过往病史、评残情况、伤病或不良政治倾向等情况的;
9、曾在福建省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不满1年的;
10、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说明
1、战斗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男性(1986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需持有B2(含)以上驾驶证。
3、火场文书。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工作地点、岗位职责等详见《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附件1)。待遇福利、职业保障等相关信息详见《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附件2)。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月13日18时。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43760537@qq.com)。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证书(如有)等扫描件;学籍学历查询表,个人履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应聘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1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地点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应聘考核
应聘考核计划于2026年1月开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招聘实行全程淘汰制,应聘考核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消防队员考核项目为心理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
(一)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4),实行量化评分。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半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五、资格复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应聘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人选。
(一)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顺序整理好以下材料并装入档案袋:
1、招聘报名表(手写签名,需粘贴2寸证件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
4、近三个月以内个人征信明细版报告;
5、有服役经历的,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消防经历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单位盖章的消防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含工作年限的工作证明;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证明材料:执勤车驾驶员需提供准驾A1、A2或B2有效驾驶证及复印件等。
(二)体格检查。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政治考核表,招聘单位向驻地公安机关及所在村(居)委会或学校确认。
六、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综合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情况,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3比例确定候补人员名单,在泉州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通知要求报到,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对公示聘用后未报到的或者公示人员存在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入职培训开始15日内,从公示的候补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经资格复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后公示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此次招聘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信息发布以泉州消防公众号发布为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班,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以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