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特检院”)系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福建省(除厦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和检验技术方法研究,是公益性正处级事业单位。院本部设在福州市,全省设7个分院,另有3个国家级质检中心,4个省质检中心、1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和1个高新技术企业。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检验师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高级检验师2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执业注册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报名,或相关人力资源推介服务机构寻访推荐。请应聘人员将以下所列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省特检院人力资源部邮箱。
邮箱地址:tjyrsb@163.com
联系电话:0591-88700542,0591-88700547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及过往业绩资料;
2.提交各类证书及科研业绩成果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高级检验师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及录用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经面试后,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录用。
五、薪酬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可聘为副总工或高级检验师,相当于中层正职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按我省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待遇按照人社厅相关规定执行;可使用年薪制在签订录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年薪酬,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及市场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确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介成功录用的,按双方协商支付相关费用。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单位邮编:350008
联系电话:0591-88700542,0591-88700547(正常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