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后勤人员配置,打造专业稳定的后勤队伍,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现面向社会广泛招聘编外食堂管理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按入职条件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对象。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具备较强语言文字表达、大局意识与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踏实、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学历、专业需符合招聘岗位最低要求;持有报名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以学校最终认定为准);
4.工作时间配合藏生部工作做相应调整,含周末及寒暑假。
(二)资格要求:

03
薪资待遇
按漳州市教育局编外教辅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8日23: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1.请扫描二维码下载《漳州三中2025编外食堂管理人员招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
扫码查看招聘登记表
2.将填写好的应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应聘食堂管理员1或2”(示例:张三+应聘食堂管理员1或2),并将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或技能资格证书、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同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2230280@qq.com。邮件主题需与应聘登记表命名格式一致,便于工作人员识别。
(三)资格审定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对招考报名者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通知参加面试(初审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提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编外教辅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和要求,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或者技能资格证书、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复审通过后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正常开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参加面试教辅人员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环节。按照面试提纲上的问题一一作答和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问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核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
(六)公示聘用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相关程序签订合同。
3.聘期内,若聘用人员出现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无法胜任岗位职责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05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仅为编外食堂管理人员,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3.招聘过程中,学校将严格保护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相关材料仅用于招聘工作。
4.本次招聘接受漳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6-204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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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8:30-11:30,14:30-17:00致电咨询:蓝老师1396001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