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厦门实验中学创办于2014年,地处厦门环东海域,是厦门市为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岛内外一体化而兴建的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市直属公办学校。学校坚持党建引领,秉持“精新”理念,紧扣“实验”二字,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戏曲学院携手,积极探索“精新”发展之路。经过十一年快速发展,厦门实验中学实现了从零起点到“省一级达标高中”“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校”的巨大飞跃,成为福建省发展速度最快的学校。
厦门实验中学拟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高校2026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26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省属公办师范大学(校名含“师范大学”)2026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上海音乐学院、南京理工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等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的高校2026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5.国务院部门直属高校2026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毕业于部属、省属公办师范大学的毕业生;
6.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4日—11月13日22:00
五、报名方式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PC端访问地址:
https://jszp.xmedu.cn/login.html#/
手机端访问地址:

报名所需材料
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个人简历等。“国优计划”研究生还需提供学校或学院出具的证明,明确可取得的教师资格学段与学科。
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
六、考核方式
1.面试:我校对报名的考生信息以及提交的简历进行审核,将通知已通过报名审核的毕业生到我校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综合素质面试形式。未收到通知的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16日9:00—11:00。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七、补贴政策
教育部直属高等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等院校校园招聘的优秀毕业生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1.租房补贴。五年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申请享受实际租房补贴。实际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不超过3500元/月、3000元/月和2000元/月。五年后,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本人愿意在同安区连续服务十年以上并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经签订服务协议,可延续申请享受以上租房补贴优惠政策。
2.购房补贴。入职后,愿意在同安区连续服务十五年以上并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经签订服务协议,在同安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7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服务未满十五年调出本区的,将全额给予追回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同时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
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生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联系方式
0592-7152828许老师
电话咨询时间
报名期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