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系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现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工程技术人员1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湾同胞不限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1)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学历及资历要求之一: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土木工程(必须为路桥方向)、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管理等路桥工程技术相关专业(以下简称路桥工程技术相关专业)。
②具有路桥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同上),从事路桥相关工作满5年及以上(计算至2025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下同),并取得路桥、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包括非公系列,下同)。
(2)应聘人员须熟悉路桥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能够驾驭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问题和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并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能够根据工程性质制订可行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方案,有效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能正确处理参建各方的关系,掌握CAD制图软件使用。
(3)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与培养单位解除协议除外);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征得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地址:上杭县北环东路42号),联系电话:0597-3316916。
(3)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shxjjgs@163.com,并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部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简称《报名表》,可到公司综合部领取)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以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经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与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国有企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公司综合部电话通知)携带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交公司综合部审验。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根据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相应招聘办法进行招聘。
(一)如果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仍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由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通过考核方式(含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考核、面试)招聘,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报名人数如果超过岗位招聘人数,按以下量化评分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1.量化评分办法
(1)量化评分标准(满分30分):
①学历(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下同):专科得5分;本科得8分,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得10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得14分;
②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含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非公系列,下同):助理工程师得3分,工程师得6分,高级工程师得8分;
③路桥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含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得5分,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土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得8分。
(2)量化评分认定
量化评分由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书和上述岗位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认定。经认定的应聘人员量化评分将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2.根据量化评分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招聘:
(1)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拟定面试人选,拟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拟定为面试人选。
(2)如果拟定为面试人选的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10倍,该岗位拟定面试人选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将按以下办法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3)如果拟定为面试人选的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10倍的,该岗位全部报名人员先按以下办法进行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的50%加量化评分的合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合计得分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按以下办法进行面试。
3.考试办法
(1)参加笔试、面试的报名人员,由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核发《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考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应试须知等事项,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的规定为准。
(2)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考试相关要求
(1)确定的面试人选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由本人书面向公司综合部提出放弃面试申请;经公司确认后,空缺面试人选按上述确定考试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后的面试人数超过相关岗位招聘人数10倍的,也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3)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的合格线设定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的合格线设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5.综合成绩计算
(1)只进行面试的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量化评分。
(2)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量化评分。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数,以量化评分高分者为先,如量化评分仍相同,有进行笔试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未进行笔试或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照学历高、学位高、执业资格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小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二)通过考核或考试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弃的,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岗位聘用人员。
六、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公司可按上述办法在相应岗位面试达合格线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和资质工资、岗位工资、津贴、效益工资、奖金等,“五险一金”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具体薪酬待遇按公司制订的管理办法执行。
2.试用(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规则
按我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考试规则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四)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关事宜由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试工作相关事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