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51年,是一家省属国有企业,为福建省省属、市属储备药品承储单位。公司经营场所面积约1700平方米,仓库总面积11245平方米,拥有较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化的信息系统及信息管理人员,在福建省各医院信誉度较高。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品及器材等的批发。公司旗下有厦门中益药业有限公司、福建众邦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参股公司1家,拥有覆盖全省各地市、县级的完整药品配送体系,是一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创造客户价值,增进人民健康的健康服务企业。
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公开选聘2名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工作职责
厦门中益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各1名(职业经理人)
1.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做优做强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战略。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勤勉诚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组织、协调、经营管理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药学相关专业,45周岁以下。公司本部及权属公司人员报名条件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限,48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5)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拥有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全面管理经验者尤佳;熟悉福建省医药市场环境,拥有本地优质客户资源者优先。
(6)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本人无违法记录及违规行为,无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如本人所在机构近三年有违法违规行为,本人不承担主要和直接责任的除外)。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8)《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要工作职责
(1)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推进本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制定、完善和正常运行,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工作任务。
(2)以公司质量方针为准绳,制定和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3)总经理是商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各种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过程的质量保证和风险防范能力。
(4)主持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批准重要业务合同和业务事项,严格控制经营风险。
(5)为各部门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配备必要的资源;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和依法经营商品。
(6)分析研究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维护好客户关系;创新、改革经营思路,调整公司经营模式。
(7)审批质量方针、目标;审批、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8)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充实经营管理队伍,有效构建人才梯队,倡导“服务为荣”的价值理念,营造良好企业文化氛围。
(9)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10)与董事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关键业绩目标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考核和管理。
(11)完成董事会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xiao@shaphar.com(邮件请统一命名为:求职岗位+姓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若有)提供下列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表的论文、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历次工作变动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请统一扫描成PDF格式)
2.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10月16日。
3.通知形式:招聘过程中,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及相关安排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公司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保密,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含)以上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以及在笔面试中作弊,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正式录用
体检合格、人事档案重要信息核对无误、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情况的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
1.公司本部及权属公司员工参与选聘职业经理人且录聘的,干部职级不再保留,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经理人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同岗位职业经理人。有涉及聘用协议及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退出条款的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退出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