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三元区梅岭路红岩新村成立中医综合服务门诊部,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5年9月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暂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13幢厚德楼10楼);
3.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仅限工作日)
4.联系电话:0598-8033502;
5.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个人简历、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及(或有)职称证、相关荣誉证书、学位证、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另报名岗位1人员需提供截止到2025年9月工作满24个月的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及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相符的社保缴费明细。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身份证(复印需正反面同页)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原件材料需要现场进行审核。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真材料,如以虚假材料及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医院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采取技能操作考核、面试方式进行,当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1:5,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4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二、技能操作考核
①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②考试范围:岗位1:中医操作技术;岗位2:足部按摩疗法;
③成绩: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招聘岗位采取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根据技能操作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按1:3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操作成绩不带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以从该岗位技能操作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最终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技能操作成绩排列;若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若招聘岗位无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招聘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技能操作考核人员;技能操作考核前,技能操作考核人选自行放弃技能操作考核的,可以从该岗位笔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技能操作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按1:3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及操作成绩不带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以从该岗位技能操作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最终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技能操作成绩排列;若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若招聘岗位无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六、体检事项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视为放弃资格。如遇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录用手续
1、入职前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往届生需配合做好协审工作;
3、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根据我院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非在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八、工作及待遇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三元区梅岭路红岩新村,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工作时间安排,具体工作时间为14:30-21:30,周末及节假日轮班制;
2、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同级同类岗位人员标准发放;
3、福利:按我院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并按我院文件规定享受同级同类岗位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4、非在编人员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人事关系手续,人事关系委托三元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可进行递补。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可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2、严格落实回避政策。
3、我院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均由我院行风与纪检监察办公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98-8033672。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我院本次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