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7个岗位
为满足学校教学需要,根据《莆田市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莆教〔2025〕2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公开招聘14名编外合同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小学语文教师 |
1 |
2 |
小学数学教师 |
1 |
3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1 |
4 |
小学科学教师 |
1 |
5 |
小学美术教师 |
1 |
6 |
小学音乐教师 |
1 |
7 |
幼儿园教师 |
8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9月2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可以放宽到师范类专科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现役军人或在校生或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莆田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一楼大厅。
详细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圳西路446号。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仅可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应聘者须提供《2025年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师范类专科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或其他师范类证明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四、考试
1.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9月6日上午8:00之前报到,超过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见远楼,具体考室见现场安排。详细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669号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
2.考核办法
采取现场问答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生依据提供的学科教学素材进行3-5分钟的口头回答。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3.面试考核要求
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入场。除考试用笔、身份证等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与面试有关材料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取消其面试成绩。
4.计分办法
面试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考核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若个别学科报考人数较多,当天一个面试小组无法完成面试任务,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面试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面试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面试得分(校正成绩)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面试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成绩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拟聘用人员根据学校需求进行统一调配。编外合同教师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669号(邮编:351100);
联系人:林老师;
咨询电话:0594-276818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