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建阳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乡镇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派驻乡镇专职消防员6名。派驻乡镇专职消防员主要负责协助乡镇抓好专职消防队伍的日常管理、训练演练和灭火救援工作,协助乡镇消防工作站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指战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特种车辆驾驶员(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B2、A2、A1,且实际驾驶相应车型工作经验3年以上)优先聘用。
(五)因工作特殊性,招聘对象仅限男性,且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纹身瘢痕。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年龄、学历:40周岁以下,报名时年满18周岁,熟练掌握办公软件(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高中(含)以上学历。(特殊情况,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地点:乡镇(漳墩镇、莒口镇、麻沙镇、黄坑镇、水吉镇、崇雒乡)。
(三)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检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四)其余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B2、A2、A1驾驶员,应无严重行车违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薪酬待遇
(一)派驻乡镇专职消防员保障经费按照8万元/人/年的标准核定(含五险一金等)。试用期间只发放基础工资。入职前服兵役(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按比例计入工龄。
(二)工作服装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原则上实行“月休四天”轮值班制度,工作时间需24小时在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需填写《建阳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派驻乡镇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具有岗位专业等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面试时交给面试组人员审核;(4)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有B证以上驾驶员需要);(5)提供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材料(体检项目详见附件2,面试通过后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
3.报名地点:建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南平市建阳区宝山街道黄花山新建路3-1号),联系人:卢志雨,报名咨询电话:13860007199;5820119;
建阳区零工市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9-5811580。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面试考试、政审等。
(三)体能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0米跑、5*20负重折返跑和双杠臂屈伸;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人员。进入政审人员,将及时电话或短信平台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六、聘用
(一)聘用人员按建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规定管理,先期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派驻乡镇。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其他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建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