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和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等文件精神,根据《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台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龙卫人〔2025〕4号)、《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函》、《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专项公开招聘台湾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的批复》(龙人社〔2025〕233号),支持台湾医学人才来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专项招聘台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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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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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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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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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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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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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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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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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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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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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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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一)持有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人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拥护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四)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报考者的相关资格证书原则上须在通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六)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医疗卫生单位职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40周岁(1984年8月以后出生)及以下;
(八)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校或原单位受过处理的人员;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ing.gov.cn/)、“长汀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面试通知、成绩及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均在以上渠道公开,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材料、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18:00,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2025年长汀县专项公开招聘台湾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报名的先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按报名岗位发送到福建省汀州医院人事科或长汀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邮箱(邮件文件名为:台湾医师+报考单位+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地点:
(1)福建省汀州医院(长汀县大同镇南屏山大道3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联系人:林女士,联系咨询电话:0597-6818088;电子邮箱:twyszp2025@163.com。
(2)长汀县妇幼保健院行政1号楼四楼人事科;联系人:涂女士,联系咨询电话:0597-6839133;电子邮箱:rsk6839133@163.com。
(三)资格审查
2025年9月30日前,应聘者应出示报名时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用人单位与主管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名单。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应于2025年10月10日前提供报名时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等。
3.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选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ing.gov.cn/)、“长汀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管理
(一)执业注册管理。聘用的台湾医师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得来闽行医资格:申请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许可;根据《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相关手续由聘用的医疗机构办理。
(二)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用的台湾医师由所在单位管理。所在单位每年应对聘用的台湾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量、服务质量、技术能力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台湾医师生活补助以及是否继续签订协议的依据。
五、激励保障
(一)薪酬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度,根据确定的薪酬,对公立医院单独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额。并按相关规定协助办理《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等相关惠台政策。
(二)其他待遇。聘用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台湾医师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职称晋升。取得大陆地区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的台湾医师,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政策支撑。凡符合中共长汀县委、长汀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才韵汀州”行动计划助推长汀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汀委〔2023〕4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按文件规定的待遇核发。
六、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