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系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永泰县污染防治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
1.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环境生态类专业;
3.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4.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相关基础知识;
6.性别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辞退的;
3.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为劳务派遣人员,不予正式入编,食宿自理。劳务派遣人员接受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日常工作安排和安全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永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后工资福利参照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水平执行。
四、工作地点:永泰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永泰生态环境局。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ythb24833160@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组织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确定参加面试(考核)名单。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考核)、录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考核),具体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上局分党组会议研究。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联系方式:黄先生18650716871,0591-6228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