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汉剧事业发展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3人,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党纪、政务等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6.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8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武平县文体旅游局四楼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3339212。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照4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填好的《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缴费
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面试
1.开考条件: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武平县人社局同意后,予以开考或不开考;若无人报考,不予开考。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分必考和自选两部分,必考须自备汉剧表演剧目1段(满分55分)(时长6-12分钟),演员基本功展示(满分30分),可使用现场乐队伴奏或音频伴奏(时长3-5分钟);自选可表演戏曲、歌舞、小品及其他等(满分15分)。所有面试内容须在20分钟以内完成。
3.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评委当场评分,取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试者的最后得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设定合格线,60分(含)以上为合格;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
5.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5年8月23号上午9:00,地点在武平县博物馆北楼综艺厅。
(二)资格复核
1.面试结束后,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中按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拟体检人选(如分数相同则需加面试一场,以加试分数定排名),须在2025年8月29日前携带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是再次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编人员还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经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由武平县文体旅游局核发《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由武平县文体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各项目的体检(体检时怀孕者须提交延迟体检书面申请(附相应医学证明),来例假者暂不参加部分项目体检,择期补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武平县文体旅游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失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后自愿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已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者中按面试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资格复核、体检及政审考核。
五、聘用程序
1.经政审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武平县文体旅游局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3.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受聘人员除考录公务员(含参公)或特殊情况外,应按聘用合同要求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整工作单位。
拟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相关类型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相关类型招聘。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在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演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7-482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