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合同制文员2名,主要职责为协助开展庭室日常行政事务及文字综合等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参加2025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或2025年度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不限户籍、不限性别。
上述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年龄为22岁至35周岁(即1989年6月后出生);
(4)2025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A类职位公共科目总分不低于12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2025年度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5)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①具有禁止报考公务员职位及事业单位职位情形的;②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在我院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等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有关待遇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本次招聘人员工资福利享受我院自聘人员待遇,包括年终奖、绩效考核奖、“五险一金”等。
四、报名材料准备
1.提交材料。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同时提供);③户口簿原件;④参加2025年度福建省公务员、2025年度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可直接提供网上截屏材料并签名)和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⑤个人职业规划说明,即职业规划能在我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可提供书面说明;⑥有效联系方式,所留联系手机需保持通讯畅通,能及时接收讯息。上述材料扫描后电子版发至我院政治部邮箱。考生报名材料信息应保证客观真实,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上报记入有关诚信档案。
电子邮箱:qgfyzzc@163.com
咨询电话:0595-87999879(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人:小林
2.考试。本次招聘不另行组织笔试,以参加2025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适当考虑个人职业规划和岗位匹配度择优录用。
3.程序。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2日上班时间。对于2025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成绩符合我院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我院将在报名期满后5日内通知并组织面谈,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恕不再另行通知。
文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