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25号)、《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2015〕4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漳州市面向省内本科高校2025届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计划招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详见附件);
(六)岗位要求师范类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七)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本科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列入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公费师范生岗位: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福建省、漳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2025年福建省复合型硕士层次公费师范毕业生;2025届省外公费师范毕业生漳州生源。
优秀毕业生岗位:省内本科高校2025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5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线下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8:00—2025年3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考市直公费师范生岗位、全市优秀毕业生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漳州”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县(区)公费师范生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有关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报名。
部属、省级公费师范生可以同时报考市直和县(区)岗位(线上报名+线下报名);市级公费师范生、省内本科优秀毕业生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试(录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3.资格初审:线上报名资格初审由漳州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确认请于2025年3月27日8:00至3月28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方可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1.各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条件与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发布的考核公告,参加招聘面试考核。
3.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考试办法
1.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只作为筛选进入面试人员的手段,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报考全市优秀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报考市直公费师范生岗位的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选择本辖区学校公费师范生的面试考核。若同一职位有多个考生选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各级人社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合格者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
4.省内优秀师范毕业生和公费师范生考核的时间地点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公费生源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
5.各招聘单位于2025年5月底前将公费师范生签约情况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三天的下午17:30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复核。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录用人选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有涉及需要选岗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所有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录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选择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选择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4.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6-2049362
附件:1.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福建省、漳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职位一览表
2.漳州市面向省内本科高校2025届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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