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于1956年4月正式成立。历经6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为一体的“三块牌子,一套办事机构”的办学体制。校(院)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国家公务员和统战干部、民主党派干部等的高等干部学校。内设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政治学、统战理论、哲学和文化、经济学、社会和生态文明、法学七个教研部。
近年来,校(院)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使命,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教学科研工作持续提升。校(院)3次荣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2门课程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3门课程获评中组部“好课程”,国家级精品课数量达到10门,入选中科院发布的“中国核心智库”榜单,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1年以来,共获得各类课题立项18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中央社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委托课题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12项,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课题5项。呈报决策咨询件72份,获市领导批示118人次。
2025年我校(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与各教研部岗位专业相符的专职教师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热爱干部教育事业,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校(院)学科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校(院)教学和科研工作,服从校(院)工作安排。
5.具有国内外正规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至少有1个与博士研究生专业一致(相近)或者符合交叉学科需要。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学习期间曾受过院系级以上处理处分的,工作期间曾受过本单位以上处理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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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相关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1月。如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4)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5)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如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
三、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后享受校(院)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
2.博士研究生可申领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8万元(一次性发放),根据自身条件可申请人才房(价格为市场价45%)、留学人员安家费、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相关人才政策(具体可关注“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公众号或登录“厦门人才”查阅“人才生态十二条”服务保障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5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职位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zrsc@xmdx.gov.cn(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
1.《2025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职位申请表》;
2.身份证;
3.博士、硕士、本科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硕士、本科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网址:http://www.chsi.com.cn/,均需带有二维码。
4.有职称者需提供各阶段职称证书。
5.相关论文或课题证明。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与我校沟通,也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8.满足其他要求的证明资料。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初审后,于面试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1.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深度、理论联系实际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授课艺术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由专家评审组和监督组组成。试讲由专家评审组评审,量化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总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试讲前需提供资格初审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医院由我校和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凡在体检、考察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应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如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或者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试讲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委会研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xm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编:361027
联系人:陈老师0592-5302082;刘老师0592-5302013
五、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和联系群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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