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福建省厦门轮船有限公司/厦门轮总海上客运旅游有限公司组建于1950年,系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企业。主要经营海上货物运输、海上客运、海上旅游、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维修、码头装卸仓储、船舶物资供应等业务。拥有一支16万吨散货运输船队和沿海客轮及内河客船等类型船舶21艘共3888客位,主要经营“学习号”红色航线、鼓浪湾夜游、海上看金门、鹭江夜宴、厦金环鼓游、航海体验馆、浪漫橘子海、闽江游、厦门一金门、泉州-金门、厦门一漳州港等海上旅游客运服务,是国家获准经营对台“小三通”的客运直航公司,也是福建对台客运直航的骨干企业。
因业务发展与工作需要,拟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经营发展部投资管理员、营运中心业务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1.招聘岗位、人数:经营发展部投资管理员1名、营运中心业务员1名
2.范围:面向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爱企爱岗,认可并愿意践行企业文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
4.诚信守法,清正廉洁,工作作风务实、敬业精神好,服从性和团队合作精神好。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1.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营发展部投资管理员专业要求: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3.营运中心业务员专业要求要求:营销、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
4.党员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个人在学习或实习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3.失信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五、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为福建厦门,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待遇制度执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有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工会等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截止,在报名时间之外投递的简历均不纳入筛选范围。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下载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简历、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30K以内,图像清晰)。
3.对照报名资格条件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上述资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命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公开招聘指定邮箱:891191@qq.com,发送后请自行确认发件成功。
(二)资格审查
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公司将负责组织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情况进行必要条件审查,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招聘测试人员名单。
(三)招聘测试
一般采取面试约谈的形式,公司根据进入招聘测试的人员情况,选择现场或网络面试的方式,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地点应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招聘测试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择优确定对应岗位体检对象(若招聘测试结果无一人满足岗位招聘的要求,本岗位本次招聘可空缺),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经录用者,体检费用可向公司报销。原则上认可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结果。
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组织考察,个人需配合提供相应报告资料。组织考察、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五)研究录用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招聘测试结果及体检、组织考察等情况,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电话方式通知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并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证书后,安排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由厦轮客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若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生违纪违规、严重失职或德才明显与岗位职责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若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以及公示后无法到岗,可按招聘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范围至第三名),经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并经公司集体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和注意事项
1.参与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2.根据福建港口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闽港集团人[2021)82号)招聘纪律有关规定,参与应聘人员与已在福建港口集团系统内各单位工作的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在报名阶段如实告知。
3.招聘工作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对通知未及时回复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者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5.厦轮客旅监察室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相关信访和意见反映。
6.咨询电话:0592-2390376陈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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