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位于集美区西滨路399号,总建筑面积8511.34平方米,共设21个教学班,建设学位630个。幼儿园建筑主体融入海湾开放、包容的特色,园内设有建构室、角色室、沙水区、足球场、跑道、美工室等室内外活动场地,旨在创设开放、灵动的满足幼儿兴趣及能力发展的教育环境。因工作需要,现招聘保育员1名。
一、招聘岗位:保育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幼儿园的各项安排。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保育员证。
2.年龄4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利索、责任心强。
3.具有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三)面试要求
1.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报名方式
1.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简历)发送至邮箱296630845@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联系电话:张老师:18850528866。
2.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
二、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集美区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标准发放,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三、体检事项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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