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26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了确保2025年秋季漳平市城区中学师资需求,我市计划赴高校通过“双向选择”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60名(当招聘岗位名额出现剩余时,转为参加2025年福建省新任教师招聘或专项招聘)。具体详见附件1《2025年漳平市城区中学赴高校公开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表》。
学段 学科 |
高中 |
初中 |
语文 |
4 |
2 |
数学 |
2 |
2 |
英语 |
4 |
4 |
历史 |
2 |
5 |
地理 |
1 |
5 |
思想政治 |
3 |
2 |
物理 |
4 |
2 |
化学 |
3 |
0 |
生物 |
3 |
2 |
体育 |
2(其中网球专项1名) |
2(其中足球专项1名) |
音乐 |
1 |
2 |
美术 |
1 |
1 |
心理健康 |
0 |
1 |
合计 |
30 |
30 |
二、招聘对象
面向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2025年省内其他高校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及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非应届。报考高中岗位的可兼报初中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4.年龄:本科毕业25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1月及以后出生),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条件要求为师范类毕业生的,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一个学历层次为师范类相应专业。
6.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③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已经签订漳平市2021年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的人员不参与此次招聘。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面试区域及时间、集中地点:
(1)闽南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12月26日(周四)上午9:00
集中地点:笃行楼
(2)集美大学
时间: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上午9:00
集中地点:禹洲楼
(3)福建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12月28日(周六)上午9:00
集中地点:旗山校区
2.组织报名:招聘现场报名,应聘者递交《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在校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优秀毕业生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核: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4.组织面试: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现场面试,面试采用片段教学方式。面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合格,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5.材料复审:招聘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审核通过者方可签约。
6.签约:三场面试结束后进行签约,签约顺序为高中岗位——初中岗位,报考高中岗位落选人员参与其所兼报初中岗位确认签约。根据岗位顺序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签约后缴交保证金。
五、体检
由漳平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七、公示
拟招聘入职人员名单在“漳平市教育局”微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2025年8月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专项招聘的新任教师在我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服务年限提出辞职或调动的,按规定需缴交违约金)。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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