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4个岗位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和《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委办〔2022〕24号)有关规定,结合南江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南江县内乡镇和县外市内选调一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到县级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15名,岗位详见《南江县2024年下半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南江县内乡镇和县外市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在编管理或专技岗位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
4.具有公开考调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应当在本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可能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岗位)。
三、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红塔大厦16楼人社局会议室。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择岗位。报考者可通过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查询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从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南江县2024年下半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1)填报完整的纸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文旅新区所辖乡镇还需经文旅新区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外市内报考人员还需征求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3)参工依据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报名时,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管干权限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岗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笔试成绩公告要求书面申请查分。
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面试
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确定序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小于应面试人数比例),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并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等具体事项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予以公布。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顶岗试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调单位提出。
(六)顶岗试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到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七)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用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八级及以上职员报考管理岗位的按调入单位职员等级空缺职数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的、不接受选调结果的人员,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加南江县级部门公开选调。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低于其所任职务职级的选调岗位。
(五)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南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27-8264705(南江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0827-8227499(南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和档案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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